怎样申请民办的协会
申请协会的流程及要求:
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;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,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;
(二)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;
(三)有固定的住所;
(四)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(五)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,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以上活动资金;
(六)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申请协会需要提供的材料:
一、筹备申请书;
二、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;
三、验资报告、场所使用权证明;
四、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身份证明;
五、章程草案,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:
1.名称、住所;
2.宗旨、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;
3.会员资格及其权利、义务:
4.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,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;
5.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、罢免的程序;
6.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;
7.章程的修改程序;
8.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;
9.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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